裁判憲法審查大幅放寬大法官審查案件門檻,參與司改國是會議的最高法院院長1對1英語補習班老師 桃園鄭玉山雖然舉手同意,但他同時也憂心未來大法官會議將成為第四審,且大法官審查具體個案,是目前憲法沒有付予的權力,冒然執行新制恐有違憲之虞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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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力阻的「裁判憲法審查」,隨著政黨輪替成為此次司改會議的重點。法界質疑司法院審判機關化,讓大法官們成為「太上皇」、第四審,紊亂司法層級制度,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更憂心,大法官審查將成為法官究責、評鑑的依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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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界視為向最高法院開刀的裁判憲法審查制度,參與會議的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備受壓力,他說站在人民司法受益立場,他個人贊成這個制度,但他也是票選法官代表,必須表達此制度實質第四審的疑慮。鄭玉山表示,具體個案的判決是否有適用法令錯誤,在判決定讞後有非常上訴及再審制度,如今變更大法官會議審查制度,讓大法官對於個案確定判決進行審查,然後變更審判結論,這樣就是實質的第四審,但司法究竟以幾審級為適當?應由立法選擇。鄭也質疑,大法官行使個案審判有違憲疑慮,他認為依憲法相關條文,大法官沒有職掌刑事、民事及行政、懲戒案件,讓大法官可以審查這些案件是否違憲,憲法沒有相關規定,如果司法院要實施此制度,必須透過修改憲法。對法院上頭又設立了大法官審查制度,鄭玉山提出建議,希望裁判憲法審查的結果,不得以此作為究責及評鑑法官的唯一依據,他認為獨立審判是訴訟的核心,如果讓大法官審查結果來對普通法院法官追究審判責任,恐有開司法倒車之嫌。基層法官對此制度變革的態度是「隨遇而安」,他們認為如果這不是第四審什麼才是第四審?如果司法院要審判機關化,讓大法官會議結果作為最終審判,只是讓官司增加不確定性,無法早日確定,對於速審速結的司改理念是大相違背。(中國時報) var _c = new Date().getTime(); document.write('');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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